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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创的价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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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段时间都在写程序,用挺偏门的一个工具,至少在中国没多少人用,官方的文档还很不完善,找了很久才找到一本pdf的教程,amazon上卖的20刀,itpub论坛上有人发出来下载了。真要谢谢分享这本书的人,前段时间我摸不着头脑时,它帮了我好大的忙。
昨天逛这工具的Google Group,是世界上这玩意儿最大的社区了。有初学者遇到了和我类似的困难,想找一些更清楚的教程。吃水不忘挖井人,我马上回了个帖子,说这本书不错,如果你有需要的话请联系我,我发给你。知道这多少算是盗版,所以措辞很低调,也没把链接贴上去。
结果呢,不到半个小时时间,我的帖子就遭到了不止一个人的严厉谴责,人家措辞激烈的回帖说,这种行为在许多国家是非法的,跟散播盗版软件没有区别(唉,他们哪儿知道,老子发帖用的这台电脑,除了免费软件都是D版),我的行为属于粗暴的侵权,不尊重作者,等等等等……我非常汗,赶紧道歉……就这样,将近万人的社区,天天都有人抱怨官方文档太烂,提非常基本的问题,一天下来,只有两个人发信找我索取这部盗版书。
说实在的,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是很尊重原创的。用了人家的代码一定知会作者,看了好的文章都会回帖/回信表示感谢,引用别人的文章一定注明并反向链接。(之前曾经有人赤裸裸的转了我的文章,没有任何注释和链接,当我向其表示这样做不合适时,人家还觉得我脑子有病似的。这就是中国人对于别人劳动的态度啊!)这次发生的事,让我很汗很内疚……中国人这样漠视原创,图省事,走捷径,直接导致了全民族创造力的极度低下。于是我们的商业中充斥着各式各样的垃圾。在计算机领域,即便是很简单的一个功能一段代码,由中国人开发并分享出来的,是少之又少,更不用说什么核心原创技术了。
在法制健全的西方,你用自己的创造力写本书、写个程序,都可以用来卖钱,谁要是胆敢盗你版,你就去把他告到倾家荡产。但是中国没有这样的法制,创造力就没用了么?
不然。
看看开源软件的例子。
盗版存在这么多年,屡禁不止,是有其合理性的。容易被盗版的商品,大都是传播复制成本低的商品,其边际成本接近零。比如软件。但为什么有开源软件呢?他们费劲辛苦写出来的程序,免费给你用,不要钱。而且你还可以自己改他们的程序,拿出去卖钱,钱全归你,他们分文不取。奇怪吧?他们不是要饿死了?
开源软件存在的道理,完全基于一个信念:在变化如此迅速、信息传播如此便捷的互联网时代,软件作为一件商品,其本身的价值趋近于零。就像在中国,你下载一套盗版Windows只需要半小时,因为复制、传播成本与产品售价过于悬殊,微软永远抓不尽盗版者(当然,它不必抓尽盗版者,就是世界最大的软件公司)。但是开源软件的理念不同,软件我白让你用,这样就没有盗版了吧,但是很多时候,你用我软件时会遇到困难,就需要求助于我的增值服务:

培训、教程:功能强大的开源程序,通常非常复杂,根本不是一般用户能弄懂的,于是围绕开源软件,会出很多本书、还有很多线上或线下的培训课程
顾问:企业用户很有钱,他们的用户量很大,需求也很复杂,软件本身不要钱,但是实施顾问来帮你配好,让你用起来,这是要钱的啊。
收费版本:免费版本,可能一般用户用用够了,企业用户就不够用了,它们也有钱,想用的话,需要买功能更强大的收费版本。

这种商业模式的好处很多:

用户群基数极大:不要钱的东西,大家当然很容易来用,口口相传比“今年过节不收礼”强太多了
研发成本几乎为零:开源软件的研发,很大程度上靠的是社区/草根爱好者的贡献,看着它一个一个新版本推出来,人家可能真没花多少钱。你微软开发、推广一个Vista,要花多少亿美金啊
赚有钱人的钱:企业用户最有钱,开源软件从他们身上找利润;个人用户没钱,开源软件的东西就免费给他们用。顺天道而行,有利于建立和谐社会。

显然,开源软件的赢利点,复制/传播成本非常高,几乎没办法复制,貌似没有壁垒的东西,实际上以创造力,帮自己筑早了一条不可逾越的壁垒。
其他容易被盗版的产品,比如电影和音乐,即便在欧美,互联网上盗版的情况也比较严重。这几年来,这些行业也一直尝试着拓展难以复制的增值赢利点。比如,周杰伦的一首歌,mp3下下一分钟就好了,复制传播成本很低。但是,你要想看周杰伦本人,这就没办法复制了。于是,电影和音乐行业呢,就有人尝试以线下活动盈利。不过还没成气候,以后的发展方向尚无定论。
在互联网的时代,创造力大有用武之地。

从电视到电脑,我们的娱乐路线图(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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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BT、电驴和迅雷,都是盗版”
忽如一夜春风来,大约是从02年开始,宽带开始在中国大规模普及,虽然很多人都只有DSL,1M带宽,但这对习惯了牵猫上网的中国人来说,这足够了。人民法发出了呼声,有了宽带干什么?下片,下音乐。

几年前美国的Napster的倒掉时,人们还在哀悼着共享精神的死去,可现在在中国这片神奇的土地上,有无数的字幕组在工作着,他们奋战在美剧第一 线,有无数的网民愿意在电驴上发布某位歌手的新歌,某个牛逼不知名乐队的曲子。共享软件让网民欣喜若狂的同时,也让东莞盗版厂里的老板眉头紧锁。
事实上,你几乎可以在互联网上下载到任何东西,不管是Bob Dylan在69年的唱片,还是微软的office套件,甚至是兰兰的某个经典老片。这些当然都是盗版。
从我上前面几篇文章里描述的来看,到那个时候,中国似乎一直是盗版的受益者,老百姓免费的用上了美国大公司的操作系统,进一步降低了家庭接受电脑的 成本,Adobe的套件则让许多摄影爱好者都成了PS高手,人们享受那些最新的美剧,心里一点也不愧疚,毕竟几千里之外的一家美国公司的成本和收益离我们 太远。
杨小凯在《百年中国经济史笔记》里提到,英国在工业革命期之所以强大,除了工业革命本身外,还得意于它严格的专利保护制度。这种保护制度,保护了专 利所有者的权益,从而激励人们从事创新和创造,使得英国获得了竞争优势。一个不尊重专利的国家,很难有人全身心投入新产品开发。
回到中国来,事情是这样的,一开始,我们不尊重专利和知识产权,这其实是不尊重美国人的专利和知识产权,我们通过这种方式迅速的获得了很多优势,可 是到了后期,当我们自己开始生产产品,提供内容时,就会慢慢体会到这里利害了。香港的唱片公司不再景气,大陆甚至都没有什么多大规模的唱片公司和个人 (Personal)软件公司,这样的情况愈演愈烈,可以说汉芯事件就是一次总爆发。
而在美国Napster倒下了,Itunes站起了,这个本来仅仅作为IPOD和苹果主机连接的软件,现在已经成为苹果公司最大的利润来源。而这种模式,离中国遥遥无期。
“社会化网络和YouTube”
在这里我又要俗气的谈论,被许多人说了一次又一次的Social Network了。

社会化网络最大的作用是利用网络来管理你的人际关系,你可以清楚的看到自己的朋友圈,自己都是和哪些人混在一起,他们又有什么朋友,而在日常生活 里,我们则没有相应的工具。人们花在社会化网络上的时间越来越多,而在真实世界里却越来越少,时至今日你甚至可以拿一罐啤酒坐在酒吧角落上一个下午的 facebook专门整理那些搞笑的照片。
Youtube则是另一个奇迹,内容贡献者不再局限于那些拥有精美设备的人,只要你想,利用一个摄像头也能红。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”后舍男生”恶搞后街男孩的歌成功上位。
人们喜欢在这类短片里寻找乐趣,这再次印证了一句话,人民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。人们的制作欲望异常强烈,不仅仅是video,还有博客,基本没有经济收入的博客写手们,常常贡献出比主流媒体价值更高的作品来。
这些当然也带来了问题,比如内容贡献者良莠不齐,同时信息量又过大,导致人们无法正常过滤信息,获得真正有价值的内容。
原载敏杰的夜奔